今天,一個患者在沒有醫療疏失的狀況下,死了。
到底算是他的命呢,
還是醫生不要病人的命呢?
(還是醫生不要自己的命了呢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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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最近同學因為一個病人的律師函而煩心,
煩的不是錢,或者是自己真的犯了什麼錯,
也許你會覺得,既然行得正,又有所謂的保險,不怕賠錢,
那有什麼好煩的?
但就是煩。
一件事情在心上,懸而未決。
簡言之,是一個病人去年來洗牙,
過了很多個月都好好的,後來卻發生endocarditis,
心臟科醫師在詢問病史就醫史時
患者有提到去看牙,有洗牙。
心臟科醫師就跟他說應該是洗牙造成的。
照著心臟科的guideline,若有必要牙醫師就會投藥。
如果牙醫師已經照著心臟科醫師的建議在走流程了,
病人得到這樣的問題大家都不願意,
難道牙醫師就這麼倒霉要去承擔這樣的罪名?
每個牙醫師的手法雖然不儘相同,但是事情總有一個準則,
一般而言,依據美國心臟醫學會的prophylaxis指示,
在某些特定的狀況下,牙醫師在做某些特定的處置,會預防性給予抗生素。
在某些特定的狀況下,才預防性給藥,而非全面給藥,
是因為除了這些狀況外,身體可以不需要靠這藥。
不需要,給了呢?
造成身體代謝負擔,造成藥品浪費,造成抗藥性發生的可能。
實非必要。
心臟醫學會的Guideline想必已經是最值得信賴的參考了,
然而在病歷首頁關於個人病史部分,
病人如果否認有任何心臟先後天疾病(並非填寫不確定,而是寫無。)
那麼牙科醫師在為每一個患者洗牙前,
是否都應該拿到病人手上的心臟科醫師的背書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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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如果牙醫師應注意的都有注意了,然而患者卻出了某些問題,醫師就有罪了嗎?
如果患者都好好的,是不是就沒有罪了?
如果結果好,就沒罪,結果不好,就有罪,
(但是醫師所做的過程動作都一樣)那麼這也未免太不合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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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病人,拔牙後還去幾個不同的地方就診,但後來過世了。
他自己並不知道自己leukemia,牙醫師也不知道。
有很多事情,病人不說,牙醫師也不會知道。
關於感染控制,我們可以實行universal precaution
但是關於各種疾病,甚至罕見疾病,千千萬萬種,
我們不可能逐一列出讓病人寫有或無,
我們認為非常直接相關的心臟問題凝血問題藥物過敏問題等等
病人填寫了,可信度又如何?醫生被告時,有用度又如何?
牙醫師因為那位leukemia而過世的患者被告。
leukemia並非牙醫師造成的,但沒有人知道病人leukemia。
法官問身旁內科醫師:難道leukemia都沒有辦法知道嗎?
內科醫師答:非也,驗血就可以知道了。
法關於是認定:既然驗血就可以知道,為何拔牙前不驗?
問題是若非有某些狀況,並非每個病人會被牙醫師請去驗血啊。
如果,法官認定是如此,想必是認為這是一個必須常態執行(每一個人都該做)的程序吧。
如果每一個人到醫院都用所有能用的儀器
從頭到腳掃一遍
那麼輻射劑量可能就多了
保險早垮了
醫院早爆炸了
如果每一個否認有任何病史表示身體一切正常
卻發生術後感染的人
都把問題指向醫師
說怎麼可以沒有預放性投藥
那麼醫師醫該要怎麼辦呢?
病人已經感染了很可憐了,就是一個弱者,
醫師如果還不認錯,顯得就是一個欺負人的壞蛋。
相信我,對每個來的患者都丟藥,
對醫生來講是再簡單也不過的事情了。
但是全面丟藥,對於全民來說,
絕對不是一件有福氣的事情。
這醫療的浪費,不必要的身體負擔,
還有可能發生的抗藥性以後同樣的病沒藥可醫,
又是誰承擔得起的後果呢?
術後感染的患者可能會說:有沒有說要每個人都用,但用在我身上就不是浪費啊。
我只能說,這是事後話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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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了,每天都有很多想法,
也有很多話想說,
也希望能和諸位好友們分享,
體力卻只能負荷我完成部分,
祝大家晚安。
- Sep 04 Tue 2012 09:45
醫療過程論?結果論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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