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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下午要幫朋友看牙,中午約了一起吃飯,
用餐過程中朋友還拿起來試照過,
回到了診所看了好幾個病人之後才發現真的沒有在我袋子裡,
沒有在朋友那兒,應該是遺失在用餐地點。
回撥自己的號碼,昨天才充飽的電,彼端卻經沒了回應。
應該是被人拿去據為己有了。

雖然覺得找回的機會挺渺茫,
但是因為手機都有序號,
還是希望能夠透過程序追蹤看看,
所以到警局備了案。

11/30 傍晚

警察聽了我的敘述,說沒有手機序號,今天報也沒用。
我說明天我補序號來,但因為今天發生的事,
我只是想在第一時間盡快來這裡登錄一下。
警察說:拿序號來再說吧。

12/01 中午

我一大早拿到了手機的盒子,上午看診結束後,
中午吃飯時間到警局處理這件事。
拿了我的手機盒與身分證去影印,
我本來以為接下來的筆錄,是半小時之內可以搞定的事,
沒想到1:30警察跟我說,大概要做到三點多啊,
我說不行我還要回去看診,警察就說,好吧那你先回答我幾個問題,
我們打好你晚上下班來看看有沒有問題,然後簽個名。
「我晚上可能要超過十點才下班喔。」我說。
「沒關係我們會交待同事。」警察說。

「保證遺失侵佔你們也會認真辦嗎?」

「當然啊。」

「我只是之前車子被人家砸破車窗,偷走整套原裝音響,
還有後車廂的換片機,結果當時警察跟我說不只我這樣啦,
找不回來啦,不用報了啦,停那裡就是危險啊,我心中非常不爽。」

「那是哪裡?」

「xx分局」

「不會,我們不會這樣。」

12/01 晚上10:30

終於結束了診所的一切,往派出所前去。
到派出所前面的斑馬線,我綠燈還差一點過不來,
一堆車子還沒有亮左轉燈就一直左轉,
我在車縫中求生存硬是鑽出一條路...

心裡想著:這些人在警察局前面可以這樣大膽,
沒有左轉燈也拼命轉,是怎樣?
上次我要左轉燈的時候轉,結果前面的車非常龜,
害我頭才出去一半就紅燈,我停在原地沒有轉,
還被罰闖紅燈被罰了上千元,
鳥不鳥?這些錢我還寧願拿去賑災...
算了,就當作給國庫,然後間接賑災好了。
(不要再去想官員會A錢的事了,就這樣吧。否則會痛苦而死。)

「喔妳來了!等妳很久了ㄋㄟ!」警員齊聲說。
「不好意思因為我現在才剛剛下班,我就直接過來了。」我說。
「有沒有帶宵夜來啊?」一個警員開玩笑地說。

大概是覺得等我很辛苦吧?我笑笑。

「所以,現在是要?」我問。

警員給我看她打的筆錄,印出了三份,要我簽名。
後來因為覺得要補充兩句,所以希望補上再印出,
不過我念的那兩句,她盯著螢幕遲遲沒有動作...
不知道是因為覺得我說的東西不夠文言,
還是覺得不夠通順,總之她看似沉思了半嚮,
過了五分鐘的空白期,她終於開始打字了。
(不過打出來的和我講的不一樣...)
我委婉地問說:「是不是可以直接照我講的打就好了?」
「是我講的不夠通順嗎?」
她沒說話。繼續沉思...

終於,打出來的東西是我所說的。
印出來一式三份,卻只印了兩份半,
我說:「第三份不完整喔」
警員:「這樣嗎?我看看。那裡沒有了啊。」
我說:「是不是影印機卡紙了?」
警員:「沒關係等一下。這一台常常會這樣...」

(如果卡紙,是要等什麼?等紙自己脫困嗎?)

畢竟那裡是派出所,不是咱們診所,
不然我就會衝過去把紙匣拆開自己修一下...
我想我還是不要太衝動好了。

可是等了三分鐘我實在是按奈不住了,
於是我走到影印機前面,看到閃燈旁邊螢幕顯示"PAPER JAM"
我就說:「真的卡紙了。」
(有顯示tray的號碼,但還來不及看到底是哪一個tray...)
警員來就把出紙拖盤打開,說沒有紙啊!
(是進紙匣卡紙好嗎,出紙匣如果有紙,那紙早就出來了啊...)

此時因為出紙匣一開一合,所以剛剛警示的閃燈大概也被reset了一下,
警員根本沒有繼續處理我說的卡紙...

我開始焦躁不安,因為已經晚上十一點了!
「妳先坐一下嘛!」

我說:「那如果真的卡紙卡在那裡,這樣等也不是辦法啊。」
她說:「沒關係我們換一台。」

我傻眼了。
有別台可以用,那剛剛是在等心酸的啊?

中間省略。

最後我簽好名了,問說這樣就可以了嗎?
她說是。

我開車回家,在高架橋上接到警員電話:
「請問你已經回家了嗎?」
我說是。
「不好意思剛剛有一份東西還沒有完成...」
我說明日我再去警局完成吧!
「明天我沒有上班...」

(這意思是要我回派出所嗎?)

我說:「我明天要看一個病人,可以順便去警局,大概四點多五點吧,OK?」
她說:「可以六點之後再來嗎?」
我說:「一定要妳在嗎?只是要我去簽名不能交待同事幫忙嗎?」

(我真是傻眼了。這位傻大姊真的很可愛...)

政府機構一直倡導要便民便民,
我卻有一種卡紙的便秘感...


12/02 下午

趁著空檔我過去派出所。
因為比我所說的四點多五點早,所以她不在。
問了一下她同事是否可以讓我先簽個名,
結果大家翻遍了都找不到公文。

「她說放在三樓女警宿舍啦,那裡是我們的禁區。」男警員說。

「厚!跟她講以後文不要放那裡啦,沒有人會去拿她的文!」
一個沒有穿制服的阿姨說。

總之,後來男警員大概也覺得我跑太多趟了,
就和我說等下女警員回來把文拿出來之後,
他幫我拿到診所給我簽名就好了。

(後來,這件事情就在診所搞定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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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oryph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